一、公共意外責任險
(一)保險對象:參加本次「115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活動人員。
(二)保險範圍:於賽會活動期間在活動場地內發生之意外事故,至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
(三)保險內容承保項目:
幣別:新台幣
項次
項目
保額
1
每一個人體傷責任
600萬
2
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
6,000萬
3
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責任
4
本保險契約之最高賠償金額
36,000萬
二、團體傷害保險
(一)保險對象:參加本次「115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之裁判、工作人員、志工(以上人員以造冊名單方為保險對象)。
(二)保險範圍:於大會賽會活動期間在活動場地內及因執勤或就勤務位置路程之故而發生意外事件,遭逢意外傷害事故,致身體蒙受傷害或因該傷害而導致死亡、失能。志工申請理賠時,由114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志工組出具書面證明。
每一人意外死亡或失能保險金額
100萬
每一人意外事故醫療保險金額
10萬
自負額
0
三、保險期間:
大會賽會活動期間:115年4月6日0時起迄 115年 05 月 06 日 24 時止。競賽時程如有異動,以 115 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大會公告為準。
四、服務窗口:
賽會期間專人聯繫窗口
(一) 公共意外責任險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專員:張亦傳 / 公司電話:02-25075335分機259
(二) 團體傷害保險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專員:康潤之
聯繫電話:02-25075335分機549
五、
理賠流程事宜如下:
請填寫好事故通知書及用印後,先行回傳至
新光產物中壢分公司:桃園市中壢區環西路121號9樓 范如華小姐 收
後續會由理賠窗口聯繫相關理賠事宜。